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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给法院的诉讼费以及律师代理费是否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?

作者:admin  日期:2023/12/14 16:55:39 人气:345 标签:

问题描述



我公司是做环保器材的企业,与供应商发生了一些合同纠纷,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聘请律师。支付给法院的诉讼费以及律师代理费是否需要取得发票?





专家回复


 向人民法院交的诉讼费,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,不缴纳增值税。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时开具的凭证,属于财政票据中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。


纳税人发生其他费用,应根据费用的性质判断适用的增值税税目。支付给律师的诉讼代理费,属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支出,适用“鉴证咨询服务-咨询服务”税目。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%,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%。因此,支付给律师的诉讼代理费,应取得增值税发票。






政策详情


《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注释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印发):

一、销售服务

(六)现代服务。

6.鉴证咨询服务。

鉴证咨询服务,包括认证服务、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。

(3)咨询服务,是指提供信息、建议、策划、顾问等服务的活动。包括金融、软件、技术、财务、税收、法律、内部管理、业务运作、流程管理、健康等方面的咨询。

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。

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481号):

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,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。

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

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:

(一)案件受理费;

(二)申请费;

(三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、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。



源:中税网

本文网址:http://bjtzdljz.com/technology/58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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