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见问题
TECHNOLOGY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 常见问题

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必须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吗?

作者:admin  日期:2023/6/7 14:54:20 人气:66 评论:10 标签:

请问


公司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必须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吗?



答复


公司法要求公司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必须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。否则对于违反规定分红的,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。还有可能面临行政罚款的风险。


因此


法定盈余公积必须提,任意盈余公积可以提。



参考


1、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六十六条,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,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%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。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,可以不再提取。


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,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,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。


2、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六十六条: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,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,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。


3、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六十八条 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、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。但是,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。


4、《公司法》第204条: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,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
源:中国会计视野

本文网址:http://bjtzdljz.com/technology/538.html
上一条:自然人股权转让,不管受让方是否支付了转让款,都需要缴纳股权转让个税?
下一条:也没开票,也没有收钱的业务,是不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?

更多>>评论

发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