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,税务稽查手段的多样性,靠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避税方式,不再安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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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账户收款是偷税必选
发票是税务监控企业纳税的最主要依据,也是监控企业是否偷税的手段。既然税务是通过发票控税,那我销售东西不开发票不就发现不了吗?这是很多老板的想法,的确,在之前很长的时间内很多企业靠这个省了不少税!
但是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,税务稽查手段的多样性,靠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避税方式,不再安全!
金税三期通过大数据分析,将这一行业的同地区的税负率进行分析,就会很容易发现问题。这也是很多会计和老板纳闷的地方,我们公司没开发票,也没有通过对公收款,税务是怎么发现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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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账户对私收款
案子发生在北京的城市副中心之称的通州,公司属于新三板企业。
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、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,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合计汇入金额 4,197,447.08 元。
通过调查,上述两个账户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,收取金额共计 4,197,447.08 元(不含税金额为 3,587,561.61 元),其中:1,368,229.53 元已经在 2013-2014年期间确认了收入纳税申报,剩余 2,219,332.08 元应在 2013 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,应追缴增值税税款共计 377,286.46 元。公司 2013 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 2,219,332.08 元,确认成本 1,813,269.08 元,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406,063 元,应追缴 2013 年度企业所得税101,515.75 元。
税务一下子对公司进行三年税务大清查,之前的努力算是白费,不仅要补税还要进行罚款!
公司解释说,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收到通州国家税务稽查局关于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涉税情况检查的通知,期间通过自查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检查。在 2017 年 5 月 5 日和 5 月 15 日通州国税稽查局分别给出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》和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、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相信这家企业从老板到会计,估计都天天提心吊胆,担心会不会继续联查、会不会判刑、会不会......
在此提醒,千万不要以为税务不会查你们的个人账户,只是时间未到,金额未到而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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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类隐匿收入方式最危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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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往来科目进项隐藏!什么其他应付款、预收账款等,这些科目在税务稽查中都是地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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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库存远低于账面价值。不做收入,所以不敢走成本,什么仓库什么都没有了,但是账上挂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库存。经得住稽查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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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亏损必有问题。现在往往以三年为一个区间,一家企业不可能长期亏损,尤其是那种毛利明显偏低的,请做好自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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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私人账户收款不再安全。
不要拿着税务不能轻易检查个人账户作为令牌,只要税务发现你们有隐藏收入的可能性,必定进行严查!
2、税务稽查非常精准。
经常有会计朋友问我,现在税务并不是稽查是摇号制吗,那是不是一般不去企业稽查了啊?这里明确一下,这绝对是误区。现在的稽查是更加精准,更加公平合理,而且对虚开发票、偷税的稽查力度更大了!
因为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之后,可以很轻松发现你们企业进项和销项不一致、税负明显偏低于同行等问题,你说税务不查你?